报名时间:2022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上午11:00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乐山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计划招募一批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校医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校医辅助岗)14个。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其他非医学类专业、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我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校医辅助岗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我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职责
校医辅助岗位职责为: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工作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校医辅助岗)服务时间为3年。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222.187.45.126:88/(请报考者点击本链接进入区教育局指定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比较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乐山市市中区2022年校医辅助岗招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①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如因疫情等原因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②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2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③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
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导致报名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形式。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根据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考核形式。因人数太多无法在一天内组织面试的,视情况组织笔试。具体考核要求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
2.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各阶段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考核总成绩设60分比较低分数线,低于比较低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聘用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募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考核总成绩排名公布。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将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对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考察程序。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5.体检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
(七)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募者,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置岗位。
(八)签订协议
招募人员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培训上岗
招募的校医辅助岗人员按要求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原则上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市中区临聘教师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市(州)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学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学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七、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33-2138053。
九、重要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募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宜,请报考者及时主动联系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0833-2130105。
相关网址: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n/
(二)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考者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报考者进入面试考点前,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计算,纸质电子报告均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近期有省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请安排好行程提前入川,入川后严格执行“入川即检”,根据短信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弹窗未消失前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个人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无法读取个人健康码的,或行程卡异常的。
2.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的。
3.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的报考者。
4.按照考试前近期《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提示表”)要求,考试前7天内有“疫情防控提示表”提示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试前7天内有“疫情防控提示表”提示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按要求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采样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开始计算);“疫情防控提示表”(请报考者持续关注该表每日更新,以近期时段更新内容为准)查询方式:微信公众号“乐山疾控”-“乐山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风险动态提示”-查看“疫情防控提示表”。
5.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密接的密接者。
6.考试前7天内有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尚未解除隔离)人员接触史的。
7.其它尚未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情形的人员。
8.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热搜网看到的,谢谢!